
永宁县人民检察院
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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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检察战略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大数据是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”“谁掌握了数据,谁就掌握了主动权”。在数字检察战略的深入推进中,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相继涌现,赋能法律监督的成效日益彰显。永宁县检察院应用“司法救助线索分析模型”,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司法救助的效率和覆盖面,成功帮助一名受伤少女“足不出户”申请司法救助,使数字检察成为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强劲引擎。
数字赋能:司法救助的新路径
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救助制度,旨在帮助因遭受犯罪侵害、加害人无赔偿能力而无法获得赔偿,进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,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,尤其是帮助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、困难妇女、残疾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。然而,传统司法救助模式存在诸多困境,如申请流程繁琐,需要申请人多次奔波;信息传递不畅,导致救助效率低下;救助范围有限,难以覆盖所有符合救助的困难群体。对此,永宁县检察院致力于运用数字检察思维,以检察业务系统为依托,整合内外多部门数据,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碰撞、筛选,发现了张某的司法救助线索,实现了救助申请、审核、发放的全流程数字化。

典型案例:受伤少女的救助之路
一是线上指导,调查核实。检察官通过查看原案卷宗,了解案情及办理情况,认为张某系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,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。检察官主动电话联系张某的父亲,告知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,并指导张某准备申请材料。同时,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调查核实张某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。经核实,张某系单亲家庭,父母离异后,随母亲共同生活。母亲再婚后,张某的继父多次对其实施性侵害,导致张某身心受到严重创伤。案发后,张某因无法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,选择与身患重病的父亲相依为命。父亲患有肝癌,无法外出务工;张某则因性格变得内向、拒绝与外界接触,需家人多加陪伴,导致年迈的祖母也无法安心外出打零工。此前全家仅靠祖母打零工维持生计,如今彻底失去经济来源,主要以亲人接济为生,生活陷入困境。永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张某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重点对象,随即开通 “绿色通道”,快速完成审查、审批、发放流程,最终依法向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1.5 万元。同时,检察官多次通过电话、微信视频的方式对张某开展心理疏导,引导其重拾生活信心。二是线下邮寄,高效办理。张某与父亲居住在新疆,路途遥远,无人陪同其前来提交材料及签收相关法律文书,检察官便指导张某以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,并向其邮寄法律文书,视频指导张某签字并返回文书入卷。张某及其家人收到救助金后激动地打来电话说:“检察服务真是太贴心了,不用我们跑路就可以申请到救助金,孩子即将开学,这笔钱来得太及时了。”

监督质效:数字赋能的示范效应
永宁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,能够更快速、更精准地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,通过线上 “一站式” 服务,实现了群众申请救助 “零跑腿”,真正打通了司法为民、服务群众的 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张某司法救助案件的高质效办理,诠释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扎根办案实践、释放治理效能的数字理念,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,也为检察机关优化资源配置、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新思路、新路径。未来,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进步,永宁县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数字模型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司法服务。